【习题】1938年,( )边区政府公布《惩治贪污暂行条例(草案)》,规定克扣或截留应发给或缴纳的财物、敲诈勒索、收受贿赂等10种行为均为贪污。【习题】1938年,( )边区政府公布《惩治贪污暂行条例(草案)》,规定克扣或截留应发给或缴纳的财物、敲诈勒索、收受贿赂等10种行为均为贪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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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习题】1938年,( )边区政府公布《惩治贪污暂行条例(草案)》,规定克扣或截留应发给或缴纳的财物、敲诈勒索、收受贿赂等10种行为均为贪污。

习题:1938年,( )边区政府公布《惩治贪污暂行条例(草案)》,规定克扣或截留应发给或缴纳的财物、敲诈勒索、收受贿赂等10种行为均为贪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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